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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組織申報吳江區2023年高新技術企業通知【智為銘略轉發】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進一步優化我省營商環境,推動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根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規定,現將2023年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一)在吳江區域內注冊成立一年(365個日歷天數)以上,且符合《認定辦法》*十一條有關規定條件的居民企業。
(二)凡2020年經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協調小組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以及2020年經外省(市)認定機構認定并在有效期內整體遷移至江蘇省內的高新技術企業,根據《認定辦法》的規定,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至2023年有效期滿,企業如需再次提出認定申請,按本通知規定辦理。
二、申報時間
吳江區分3批集中受理。系統填報受理截止時間為:6月15日、7月7日、8月1日(每年僅限申報1次),建議盡量集中在前兩批申報。紙質材料企業妥善留存備查,無需上交至區科技局。
三、申報程序
(一)自我評價
企業對照《認定辦法》*十一條進行自我評價。符合條件的,選擇符合《工作指引》*一條*(三)項有關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或稅務師事務所,對研究開發費用以及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進行專項審計(鑒證),并按照《認定辦法》《工作指引》和本通知要求自主編寫完成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材料。
《工作指引》*一條*(三)項*1點所稱“不良記錄”包括:1.因執業情況受到財政部門、稅務部門行政處罰;2.受到注冊會計師行業組織自律懲戒(含訓誡、通報批評、公開譴責);3.受到稅務師行業組織自律懲戒(含警告、通報批評、公開譴責、年檢不合格、取消會員資格);4.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明確的其他不良記錄。
企業可通過“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網站(http://www.cicpa.org.cn)信息查詢—行業管理信息查詢—公眾查詢欄目、“中國注冊稅務師協會”網站(http://www.cctaa.cn/)中稅協信息服務平臺—行業管理—事務所/稅務師查詢欄目,查詢相關中介機構和從業人員等信息。
2022年10月1日起,所有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及其他鑒證報告,包括財務報表審計報告、專項審計報告等,報告首頁須帶有經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http://acc.mof.gov.cn/)備案的二維碼和報告編碼,申報企業支付審計報告費用的發票備查。
(二)網上申報
1.為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有關“放管服”改革要求,為企業提供便利化服務,江蘇省高新技術企業申報采取“一網通報”的方式開展,企業僅需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一次性提交申報材料。企業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網址:http://www.innocom.gov.cn)或“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網址:fuwu.most.gov.cn),點擊“用戶登錄”并完成實名認證后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如企業尚未注冊,則點擊“注冊”,注冊信息通過審核后進行登錄(原“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注冊用戶無需重新注冊,可用原用戶名和密碼登錄)。
2.企業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進入企業申報系統(企業賬號)—高企認定申報—新建申報材料,按要求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并按要求提供附件材料(具體材料要求見附件1,須原件掃描),通過網絡提交材料至所屬地區科技部門。企業主要負責人須認真檢查填寫與上傳的申報材料,確保材料真實有效、清晰完整、簽字蓋章齊全。涉密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保密工作規定,將申報材料自行做脫密處理,確保涉密信息安全。
汾湖高新區(黎里鎮)、吳江高新區(盛澤鎮)單獨管理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汾湖高新區(黎里鎮)企業請選擇受理機構“江蘇省汾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吳江高新區(盛澤鎮)企業請選擇受理機構“江蘇吳江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其他區鎮企業請選擇受理機構“吳江市科學技術局”。
3.根據《科技部關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有關證明事項實行告知承諾制的通知》(國科發火〔2021〕362號)有關要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中的營業執照等企業注冊登記證件和專利證書等企業知識產權證件實行告知承諾制,企業可自主選擇是否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證明事項、證明內容、承諾效力、不實承諾責任、核查權力等詳見附件6。
選擇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的,申請企業承諾已經知曉協調小組辦公室告知全部內容,登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進入企業申報系統(企業賬號)—高企認定申報—新建申報材料—告知承諾制,勾選已閱讀并同意《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自動生成帶申請企業名稱等信息的《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適用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文本,下載打印(系統默認A4紙,正反打印)。申請企業在《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相應位置由企業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將簽字蓋章的《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掃描上傳至“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后,不再需要提供適用事項證明材料。
不選擇適用告知承諾制的,申請企業應當按規定提供有關事項需要的證明材料。
四、工作要求
1.區科技局統籌全區高企申報相關工作,會同區財政、稅務部門共同做好審核推薦工作。財政部門對會計師事務所是否符合要求出具意見,稅務部門對稅務師事務所是否符合要求出具意見,并對申報材料中銷售收入、總收入與納稅申報系統數據進行對比并出具意見。
2.各板塊科技部門對轄區內申報企業進行現場核查(現場核查內容見附件7),對現場核查中發現與申報材料不一致、有弄虛作假行為或不符合申報要求等情況的企業不得推薦上報。
3.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新申報企業知識產權全部為申請當年授權軟件著作權的,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對存在此類情況的企業不得推薦上報。
4.企業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系統”中填報的數據和上傳的材料是后續形式審查和專家評審的依據,企業須嚴格按照《認定辦法》和《工作指引》有關標準及要求編制提交申報材料,并對所提供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負責,杜絕錯報、漏報材料的情況。企業須積*配合做好現場核查和申報材料審查工作,若提供虛假承諾或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并查實,省高企認定管理工作協調小組將按照《認定辦法》和《江蘇省科技計劃項目信用管理辦法》(蘇科技規〔2022〕3號)的相關規定處理并記入不良信用記錄。對工作中出現嚴重失誤或弄虛作假等行為的中介機構,將按照《工作指引》和《江蘇省科技計劃項目信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相關工作,并記入不良信用記錄。
5.上述通知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及我省相關要求辦理。
附件:
1.申報材料清單
2.推薦函(模板)
3.推薦上報高新技術企業匯總表
4.推薦上報高新技術企業中介機構情況匯總表
5.不適用告知承諾制企業知識產權有效性匯總審核表
6.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機構告知相關事項
7.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現場核查主要內容
8.各地主管部門聯系方式
附件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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