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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二批東吳科技領軍人才計劃支持類型和條件
為大力實施“產業強區、創新引領”發展戰略,進一步加快引進、培育高層次創新創業領軍人才(團隊),高水平打造人才集聚高地,全面推動數字經濟時代產業創新集群發展,2022年度*二批東吳科技領軍人才計劃已經展開申報了,那么支持類型和條件有哪些呢?智多星為大家梳理在下方供大家參考。
一、創新創業團隊項目
主要支持具有國際視野和戰略眼光,聚焦科技創新前瞻領域,注重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突破和重大科技創新成果轉化的人才團隊,基本條件如下:
1.團隊由1名領軍人才和2名以上核心成員組成,一般應具有博士學位。成員間的專業結構和職責分工合理,具有關聯性和互補性,有良好的工作基礎、明確的主攻方向和研究開發目標,引進后可穩定合作3年以上。
2.團隊領軍人才應在國際相關領域具有重要的創新地位和學術影響力,研究成果在本行業領域居國際**水平,具有杰出的創新能力和資源整合能力。團隊核心成員一般應有2年以上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單位從事研發及管理經歷,并取得突出業績和成效。
3.團隊應于2020年1月1日后來蘇州,到吳中創業或全職引進到吳中企業、在吳高校和科研院所領銜研發及管理工作。創業團隊的領軍人才應為企業主要負責人(工商備案職務為董事長、總經理或執行董事)和主要股東,主要精力在吳中所創辦企業,團隊成員總股權占比不低于30%,且在企業實收資本中的現金出資不少于200萬元。創新團隊應在引才單位擔任高管或關鍵研發項目負責人及以上崗位,與用人單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已全職到崗工作,稅前年薪不低于30萬元。院士領銜的、產業化已有重大突破的(2021年度主營業務收入超過1億元)及其他特別優秀的項目,來蘇時間可放寬到2018年1月1日。
4.實施的項目具有自主知識產權,能有效解決產業核心技術、共性關鍵技術和“卡脖子”技術,3年內項目總投入不少于3000萬元,且能夠在未來5年實現產業化,具有顯著的發展潛力和引領作用。
二、創業領軍人才項目
創業領軍人才項目分引進人才項目和本土成長人才項目兩類。優先支持全職來吳創業項目及符合吳中區“3+3+3”產業領域項目。
1.引進人才項目主要支持具有較強資源整合能力,既懂科技又懂市場,帶團隊、帶技術、帶資金、帶項目來吳中區創業,在相關領域開創技術新路徑、商業新模式、產業新質態,對吳中區經濟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起到引領支撐作用的領軍人才項目。
基本條件如下:
(1)申報人一般應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具有3年以上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單位從事研發、管理的經歷或自主創業經歷,并取得突出業績。
(2)申報人為創辦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工商備案職務為董事長、總經理或執行董事),股權一般不低于20%或為自然人*一大股東,且已到位的現金出資(實收資本,不含技術入股)不少于100萬元。通過持股公司出資的,除上述條件外,持股公司在申報企業的現金出資不少于200萬元。
(3)掌握相關核心技術。創辦企業屬于高成長性科技型企業,創業項目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水平達到國際先進或國內**,能夠******或引領相關產業發展,有較好的市場發展前景和預期經濟效益。
(4)申報人應于2018年1月1日后來蘇州,2020年7月1日后在吳中完成企業工商注冊、驗資等相關工作。
2.本土成長人才項目主要支持吳中本土創新體系培養的人才**在吳中區創業,為我區產業創新集群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領軍人才項目。基本條件同引進人才項目的*(1)(2)(3)條申報條件,企業于2020年7月1日后完成企業工商注冊、驗資等相關工作。本土成長人才原則上要求人才全職創業,高校院所兼職創業的人才,企業須已進入產業化階段,2021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達500萬元。
本土成長人才項目**創業需滿足:1.未曾擔任過在蘇企業法人;2.未曾在蘇州企業擔任過工商體現的董監高職務;3.未曾在蘇州企業持股(如為科研人員的股權激勵持股,且在持股平臺的比例不超過5%的除外)。
三、創新領軍人才
創新領軍人才項目分企業創新人才項目和高校院所創新人才項目兩類。優先支持本人有資金投入并占有股份的人才、企業高薪聘用的人才、科技型上市企業和頭部企業引進的人才項目。企業創新人才項目主要支持到吳中科技型企業領銜科技創新工作,能促進企業轉型升級和跨越發展的創新領軍人才項目。
基本條件如下:
1.申報人一般應具有博士學位(***重大人才工程人才、世界500強企業首席技術官、國家重大科研項目負責人可放寬到碩士),有2年以上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單位核心崗位的研發、管理工作經歷,工作業績突出,在業界有一定影響力。
2.擁有能夠促進自主創新、技術升級并且產權明晰的核心技術成果,于2021年1月1日后來蘇州并引進到單位擔任研發機構主要負責人、關鍵研發項目主持人及以上職務,引進后能全職工作3年以上,用人單位給予人才的稅前年薪不低于30萬元。
3.引才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之一,優先支持科技創新能力強的單位:①經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②市級高成長性創新型企業培育計劃、瞪羚企業培育計劃入選企業;③建有市級及以上研發機構(研發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公共技術服務平臺、企業技術中心、新型研發機構等)的企業;④區級以上領軍人才創辦的企業。高校院所創新人才項目主要支持在吳高校、科研院所上一年度自主引進培育的重大人才項目(定向組織)。
四、青年領軍人才
青年領軍人才項目分青年創業領軍人才項目、青年創新領軍人才項目兩類,主要支持在技術開發、成果轉化、基礎研究等方面已取得較好成績的青年科技人才在吳中創業,或全職引進到吳中科技型企業、在吳高校和科研院所領銜科技創新研究。
青年創業領軍人才基本條件如下:
1.一般應具有本科及以上學位,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1988年1月1日后出生),有較好的創新能力,擁有與創業領域產品、技術相關的自主知識產權或關鍵技術;
2.2020年7月1日后在吳中創辦高成長性科技企業,主要精力在吳中所創辦企業,為企業主要負責人(工商備案職務為董事長、總經理或執行董事),股權一般不低于20%或為自然人*一大股東,在企業實收資本中的現金出資不少于50萬元(必須為自然人直接出資);
3.創業項目主導產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水平達到國際先進或國內**,能夠******或引領相關產業發展,有較好的市場發展前景和預期經濟效益。
青年創新領軍人才基本條件如下:
1.一般應具有博士學位,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1988年1月1日后出生)。承擔***人才、科研項目,或已取得同行專家認可的突出科研成果的優秀人才,年齡可放寬至38周歲(1985年1月1日后出生)或者學歷放寬到碩士。
2.企業引進的青年人才應具有2年以上國內外知名企業、高校、科研單位從事研發及管理的經歷,工作業績突出;引才企業應具有與創新領軍人才引才企業相同的資質。在吳高校和科研院所引進的青年人才一般應具有國內外知名高校、研究機構正式教學或科研職位的工作經歷,具有**研究水平和業績,有望成為世界科技前沿的優秀學術帶頭人。
3.應于2021年1月1日后來蘇州并新引進到吳中單位,并完成引進手續,全職到崗工作,引進后能全職連續在就職單位服務3年以上。對于博士后工作站出站留蘇到吳中企業就職的青年創新人才,可不受來蘇時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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