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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市鼓勵自主品牌大企業與領軍企業設立先進技術研究院的實施意見【智為銘略轉發】
自主品牌大企業和領軍企業是蘇州工業經濟的支柱,是蘇州創新發展的重要載體。為了回答好省委主要領導對蘇州提出的“創新四問”,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全面落實《中國制造2025蘇州實施綱要》,積*探索體制機制創新,推動自主品牌大企業和領軍企業在全省創新格局中發揮引領性作用,在推進自主創新中突顯原創性成果,在全面提升創新水平基礎上打造標志性品牌,推動“蘇州制造”向“蘇州創造”跨越,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一)目標方向
通過政府推動、企業自主設立、市場化運作的組織形式,激發自主品牌大企業和領軍企業持續創新創造活力,以產業前沿技術研究為主線,以重大關鍵技術產業化為核心,發揮引領示范的龍頭作用,優化整合行業優勢資源和多元化創新資源,輻射帶動各類創新主體的積*性和創造性,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對經濟社會的支撐引領作用。探索建立面向主導產業自主創新、協同創新、開放創新的新機制,貫通創新鏈、產業鏈和創新生態系統,努力實現蘇州工業經濟核心競爭力從技術輸入向技術原創的轉變。
(二)基本原則
市場主導和政府引導相結合。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地發揮政府政策引導作用,鼓勵各類資源向創新發展集聚。
資源整合與人才發展相結合。圍繞企業技術研發需求,集聚整合各領域創新資源;建立靈活的人才團隊和管理機制,充分激發人才的積*性和創造性。
自主創新與開放合作相結合。提高制造業技術的自給率,形成自主發展的能力;敢于吸收整合全球創新資源和成果,開展國際間的創新合作。
(三)功能定位
先進技術研究院是企業根據市場競爭及核心技術研發和儲備需要而獨立設立的創新載體,負責企業前沿性技術的規劃、研究和儲備,以及關鍵技術的工程化開發和研究,并開展知識產權導航、技術標準體系制定、企業創新人才培育、協同創新網絡構建等工作。先進技術研究院依托于企業技術中心等創新載體和原有技術儲備,致力于原創技術的研發、關鍵共性技術的突破、供應鏈創新資源的整合,目的是提升企業和產業鏈核心技術能力和競爭力。
二、工作任務
(一)建設目標
首批支持20家先進技術研究院,其中大企業每年研發投入不低于1億元,領軍企業每年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比重不低于3%,研發項目具備原創性、引領性或標志性。力爭通過5年培育,形成10家以上具有原創性成果和引領性作用的先進技術研究院,為建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創新高峰企業提供有力支撐。
(二)概念定義
本實施意見所稱的大企業是指上年度銷售收入超過50億元的工業企業;領軍企業是指在細分領域市場占有率、技術優勢等方面位居全國前列、上年度銷售收入超過5億元的工業企業;研發投入是指除《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文件規定的研發費用范圍外,還包括先進技術研究院直接管理人員人工費用及外聘專家費用、研發業務用房建設費用(不含土地繳款),以及經市經信、科技部門認可的用于收購本市雙創企業或購買其研發服務的費用。
(三)管理和運行
1.組織結構
先進技術研究院應是具備人事單獨管理、財務獨立核算并建立科技研發管理、激勵機制的獨立法人或企業內設、派出機構。
2.運行機制
先進技術研究院按照責權明確、科學管理的模式運行,自主決策、自我管理。需要建立明確的技術發展規劃和路線圖,具有持續、穩定的經濟來源。可以組成來自學術界、企業界和政府委派專家組成的技術專家委員會。
(四)申報條件
大企業和領軍企業申報先進技術研究院,應具備以下條件:
1.在蘇設立的企業;
2.有自主品牌,商標注冊滿2年且是商標所有人;
3.大企業近2年營業收入累計不少于100億,研發經費近2年累計不少于2億;領軍企業近2年營業收入累計不少于10億,研發經費近2年占營業收入比重不低于3%;
4.已建有省級以上企業研發機構,其中已建有***研發機構的優先;
5.近3年無嚴重失信記錄。
(五)建設要求
1.研究方向符合國家產業規劃導向,有明晰的規劃和目標;
2.有健全的研發體系和激勵機制;
3.有持續的經費來源,申報單位中大企業需承諾未來5年內每年研發投入不低于1億元,累計不低于5億元,領軍企業需承諾未來5年內每年研發投入占當年營業收入比重不低于3%;
4.從事研發技術人員5年內達到200人以上,其中本科以上人數不低于90%,碩士人數不低于50%,博士人數不低于10%,并擁有行業內知名專家或省級以上雙創領軍人才。研發人員平均工資支出與企業職工平均工資支出比值系數首年不低于1.5,比值系數5年內累計增長不低于30%;
5.有獨立的辦公、研發場所,可以在申報主體所在地設立或在蘇州大市范圍單獨設立。
(六)審核程序
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采取企業申報、地方推薦、專家初審、現場核查、政府批準的工作流程,具體工作由市經信委牽頭,市發改委、科技局、財政局共同參與。
(七)考核與評估
先進技術研究院建設單位與政府主管部門簽訂協議并制定5年實施計劃,政府主管部門委托先進技術研究院建設工程專家咨詢委員會每年對先進技術研究院規劃實施和從發明專利、國際專利、省級以上新產品、省部級以上項目、標準等方面對年度計劃進行評估和考核,考核通過的給予扶持,未完成年度計劃的本年度不予扶持。
三、保障措施
(一)在市政府統籌領導下,強化各部門工作組織協調,加強資源整合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并按規定程序依法制定《蘇州市培育自主品牌大企業與領軍企業先進技術研究院獎補資金管理辦法》,明確獎補資金使用管理程序和相關要求,確保專款專用。由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牽頭負責具體工作,各部門要落實國家、省、市各項已有扶持政策推動先進技術研究院的建設。在已有政策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對先進技術研究院的政策保障。市級財政統籌各相關專項資金,設立“蘇州市培育自主品牌大企業與領軍企業先進技術研究院”專項獎補資金,采取以獎代補的形式自2017年至2021年實行五年。各市(區)政府根據屬地原則,每年對本地區的先進技術研究院建設*高按研發投入的20%(*高2000萬元)給予財政補助。市級財政每年安排經費,按照各市(區)政府實際補助金額的30%給予各市(區)政府獎勵。
(二)設立先進技術研究院建設工程專家咨詢委員會,邀請國內外知名學者、行業專家和政府工作人員共同組建,為先進技術研究院組建提供咨詢服務,對先進技術研究院開展階段性考核評估工作。
(三)協調要素保障,強化服務支撐。各市(區)政府應結合本地實際,優先支持先進技術研究院建設的研發用地供應,落實、制定優化相應人才政策措施,吸引和培養更多高層次人才,推動先進技術研究院的建設。
(四)促進資源整合,鼓勵大企業、領軍企業利用雙創企業在科技創新、企業管理、經營理念上的優勢和經驗,開展多領域技術、研發和項目合資、合作或并購。
蘇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5月18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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