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 話:135-8498-4787
QQ:319603185
郵箱: cs@key-way.com
地址:蘇州市干將東路178號蘇州自主創新廣場3號樓301室
張家港企業成功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后獎勵如何入賬-政府補貼高「智為銘略」
張家港成功申報高新技術企業的企業越來越多,大家也陸續收到了成功認定后的資金獎勵。那么高新技術企業取得的各類財政性資金,該如何進行稅務處理,智為銘略小編給張家港企業進行講解:
一、相關政策
《關于財政性資金 行政事業性收費 政府性基金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151號),對財政性資金、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的企業所得稅納稅問題進行了規定。
1、企業取得的各類財政性資金,除屬于國家投資和資金使用后要求歸還本金的以外,均應計入企業當年收入總額。
2、對企業取得的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專項用途并經國務院批準的財政性資金,準予作為不征稅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從收入總額中減除。
二、處理方式
1、國家投資,應當作為權益,計入并增加企業實收資本或股本,稅務處理同會計處理一致,也不計入企業當年收入總額;
2、資金使用后要求返還的本金,會計處理應當作為負債,計入借款或其它應付款處理,稅務處理同會計處理一致,也不計入企業當年收入總額;
3、企業取得的除上述兩種情況之外的其他財政資金,會計處理作為損益,原來規定計入補貼收入,新準則要求計入“遞延收益”或當期“營業外收入”具體處理可以參照《企業會計準則*16號——政府補助》。
相關文章:
蘇州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政府補助金額種類-不限次現場溝通「智為銘略」
[上一個產品:蘇州企業申報高新技術企業如何取得高分-不限次現場溝通「智為銘略」] [下一個產品:2025年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可能存在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