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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州企業申報新型研發機構后如何組織管理-不限次現場溝通「智為銘略」
蘇州企業成功申報新型研發機構后需要對機構進行組織架構的調整。蘇州企業在進行相關調整時有哪些注意事項,如何制定、完善組織管理機制,智為銘略小編給蘇州企業進行了相關整理:
一、新型研發機構組織架構
多元投資設立的新型研發機構,原則上應實行理事會、董事會(以下簡稱“理事會”)決策制和院長、所長、總經理(以下簡稱“院所長”)負責制,根據法律法規和出資方協議制定章程,依照章程管理運行。
1、章程應明確理事會的職責、組成、產生機制,理事長和理事的產生、任職資格,主要經費來源和業務范圍,主營業務收益管理以及政府支持的資源類收益分配機制等。
2、理事會成員原則上應包括出資方、產業界、行業領域專家以及本機構代表等。理事會負責選定院所長,制定修改章程、審定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財務預決算、薪酬分配等重大事項。
3、法定代表人一般由院所長擔任。院所長全面負責科研業務和日常管理工作,推動內控管理和監督,執行理事會決議,對理事會負責。
4、建立咨詢委員會,就機構發展戰略、重大科學技術問題、科研誠信和科研倫理等開展咨詢。
二、新型研發機構的組織管理機制
1、新型研發機構根據科學研究、技術創新和研發服務實際需求,自主確定研發選題,動態設立調整研發單元,靈活配置科研人員、組織研發團隊、調配科研設備。
2、新型研發機構應采用市場化用人機制、薪酬制度,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配置創新資源中的決定性作用,自主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員,對標市場化薪酬合理確定職工工資水平,建立與創新能力和創新績效相匹配的收入分配機制。以項目合作等方式在新型研發機構兼職開展技術研發和服務的高校、科研機構人員按照雙方簽訂的合同進行管理。
3、新型研發機構應建立分類評價體系。圍繞科學研究、技術創新和研發服務等,科學合理設置評價指標,突出創新質量和貢獻,注重發揮用戶評價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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