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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加強智能制造生態體系建設的若干措施
為全面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加快落實《中國制造2025蘇州實施綱要》,以智能制造為主攻方向,扎實推進“中國制造2025”***示范區創建工作,加快將我市建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先進制造業基地和現代產業名城,特制訂如下措施。
一、支持工業企業智能化技術改造
(一)在市打造先進制造業基地專項資金下設立企業智能化技術改造切塊獎補專項,發揮市、縣(市、區)聯動作用,鼓勵企業采用智能**制造、智能制造裝備與先進工藝、光電子制造關鍵裝備、智能機器人、高檔數控機床、增材制造、激光制造、工業傳感器、互聯網+制造等方式進行智能化技術改造,提升生產效率和產品質量。制定智能化技術改造推進工作考核指標體系,對轄市區進行考核,按考核結果切塊分檔獎補。
(二)突出典型項目示范。對獲省級智能制造示范車間的企業省、市兩級給予50萬元獎勵。開展市級智能工廠和智能車間培育和評選工作,每年表彰10個市級智能工廠和100個市級智能示范車間。支持企業爭取國家和省相關專項資金支持,對當年度獲得工信部智能制造專項的項目,給予項目單位和主要技術服務商合計不高于300萬元的專項獎勵。
二、培育智能制造支撐主體
(三)鼓勵技術服務商和系統集成商做大做強。對在蘇州實現年服務營業收入**超過10億元、20億元、50億元和100億元的系統集成商,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200萬元、500萬元和1000萬元。對在蘇州實現年服務營業收入超過1億元、5億元、10億元和20億元的技術服務商,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100萬元、500萬元和1000萬元(同一企業只能按一種類型申報且獎勵總額不超過地方稅收貢獻度)。
(四)開展智能車間(工廠)免費診斷。建立技術服務商和系統集成商目錄,每年組織對不少于300個智能車間、20個企業進行智能工廠診斷服務,委托有資質的*三方機構開展智能車間(工廠)診斷服務監理和綜合評定,在項目診斷服務完成并通過綜合評定后,對實施診斷服務的服務商,每個項目分別給予5萬元、20萬元財政補貼。
三、構建智能制造創新體系
(五)支持智能制造創新載體建設和引進。對新建的***科研機構給予不低于5000萬元的重點支持;對***科研院所、重點高等院校、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等創新載體在蘇州建立獨立研發機構、分支機構的,給予*高500萬元的支持,對于特別重大的載體和平臺,采取市區聯動、“一事一議”方式給予重點支持;開展市級智能制造重大創新載體認定工作,對認定為市級智能制造重大創新載體項目的,項目完工驗收后,對設備和技術投入按比例給予補貼,單個項目*高1000萬元。
(六)支持智能裝備和核心零部件研發和首購首試。對經江蘇省及以上認定的首臺(套)裝備及關鍵零部件按當年該產品單臺(套)銷售價格15%~30%給予不低于4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支持金額*高不超過1000萬元。支持本地企業經江蘇省及以上認定的首臺(套)裝備及關鍵零部件在政府項目中首購首試。
(七)支持企業開展智能制造應用技術研究。圍繞智能制造技術開展應用基礎研究、重大關鍵共性技術研發及產業化,對符合條件的產業技術創新項目給予資助,*高不超過100萬元。
(八)支持智能制造標準體系建設。鼓勵企業、機構開展智能制造相關的標準化體系建設,參與相關行業標準、行業規范和檢測認證體系制定。對主導制修訂智能制造國際標準的給予不超過100萬元/項的獎勵,對主導制修訂智能制造國家標準的給予不超過50萬元/項的獎勵,對主導制修訂智能制造行業(或團體、地方)標準的給予不超過20萬元/項的獎勵。
四、加快工業互聯網發展
(九)推進工業互聯網平臺應用。重點培育市級工業互聯網示范平臺,對獲得市級示范平臺的企業給予100萬元獎勵。鼓勵支持企業爭創省級及***示范平臺,對獲得省級及以上示范平臺的企業再給予一定獎勵。實行“云服務券”政策,采用先服務再評估后兌付方式,鼓勵和支持企業開展上云和應用工業互聯網平臺,對于上云的星級企業和應用平臺的標桿企業,分別給予10~30萬元和10~50萬元額度的云券獎勵。
(十)強化工業互聯網生態體系建設。推進工業APP開發和應用,鼓勵和支持創建省級特色基地,加強“網、云、端”工業互聯網基礎建設,推進工業互聯網企企通工程,選樹一批市、省兩級“企企通”建設示范項目。加快窄帶物聯網的建設及應用,評定一批NB-IOT、LoRa等重點示范項目。開展市級“互聯網+先進制造”特色基地創建工作,對獲得市級特色基地的給予200萬元獎勵。
五、打造智能制造生態環境
(十一)加強智能制造人才引進和培養。參照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人才優先發展的若干措施》的人才扶持政策,對智能制造領域各類人才給予政策傾斜。
(十二)加快智能制造人才基地建設。支持在蘇高校、技工院校引進國內外先進的職教理念、職教模式、培訓項目,優化專業設置,開展智能制造學科體系和人才培養體系建設;鼓勵企業與學校開展智能制造實訓平臺建設。對通過考核并命名的“蘇州市智能制造人才實訓基地”一次性給予50~100萬資金支持;對引進或合作的重大技術人才培訓基地,可按“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支持。
(十三)提高智能制造企業的直接融資比例。充分發揮市創新產業引導基金作用,加強對智能制造產業的投資引導。發揮蘇州投貸聯動引導基金作用,為智能制造企業提供股權、債權相結合的融資服務。對成功IPO上市的企業給予每家50萬元獎勵,對成功掛牌新三板的企業給予每家30萬元獎勵,推動已上市、已掛牌企業利用資本市場開展并購重組,實現轉型升級。
(十四)加大對智能制造企業信貸投放力度。鼓勵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加大對智能制造發展的支持力度,優先把智能裝備企業和實施“機器換人”企業貸款列入授信計劃。鼓勵地方法人銀行設計支持智能制造專項貸款的金融產品。充分利用蘇州信用保證基金,優化“信保貸”產品,對智能制造企業貸款提供增信。對為符合條件的智能裝備企業提供融資性擔保的擔保機構,給予一定比例的業務補助和風險代償。進一步加強對智能制造業企業的轉貸支持,幫助企業緩解資金周轉困難,降低財務成本。
(十五)發揮智能制造產業聯盟作用。積*發揮智能制造產業聯盟作為政府與企業之間的橋梁紐帶的作用,促進海內外資源整合,推進技術交流與合作,打造并推廣蘇州智能制造行業整體解決方案。通過資助補貼、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產業聯盟開展政策宣講、產需對接、技術交流、業務培訓、項目管理等公共服務項目。
本措施支持范圍包括在本市區域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內外資企業、智能制造創新載體、技術服務商以及系統集成商。各級黨委政府要高度重視智能制造相關工作,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優化智能制造政策措施。各有關部門要按照任務分工,積*主動擔當,及時根據本措施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不折不扣抓好政策落地。本措施自2019年起列入財政預算,根據資金管理辦法撥付,有效期三年。本措施按現行財政體制分級承擔,由蘇州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蘇州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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